李念薇看着杜仲,她和这个男人纠缠了近一年时间,却是让自己在鬼门关上走了一遭。仔细看看,杜仲眼角的皱纹挺深,皮肤松弛,头发白的也不少,她就奇怪,自己这一年来怎么就像是着了迷一样非他不可呢?明明他是一个已婚有女的中年老男人啊。
李念薇从小就知道自己长的漂亮,可是漂亮也不能当饭吃啊,尤其是在自己那靠天吃饭的家乡。一年四季有三季吃的都是土豆,说好听点是马铃薯,难听点就是洋芋蛋蛋,有时候李念薇都怀疑自己会不会长的跟那土豆一个样。
父亲脸上的皱纹就如那布满沟壑的土地一样,终日里在黄土地里辛勤劳作,日子却是没有任何变化,唯一变化的就是李念薇一天天长大,出落的越发精致。
初中没念完,李念薇就从学校拎着铺盖回了家,父亲着急地嘴角起了泡,旱烟抽的也比往日多,母亲整天唉声叹气,家里整天都处于低气压状态。
有同村女孩在外打工回来,身上穿的衣服是李念薇从来没有见过的,就跟家里的那台黑白电视机里的人穿的一样,头发烫着卷,还染成了黄色,嘴唇抹的红的要命,用父亲的话来说就像是刚喝了一碗生猪血一样。
尽管话不好听,可是李念薇还是羡慕啊,等那个女孩再次启程的时候,李念薇就跟在了她后边。本想拿着铺盖,结果那女孩倚着门框抠着她手上的红指甲,用带着方言的普通话说:“现在谁出去还带这么多东西啊,跟着姐姐,还能让你吃这个苦。”
当双脚踏上城市这片土地时,李念薇感觉自己就像是一个格格不入的闯入者一样,周遭人来人往,人人穿着时尚,李念薇感觉浑身不自在,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同村姐姐身后。
跟那姐姐来到她工作的地方时候,李念薇大为惊讶,真的是灯红酒绿金碧辉煌,大厅里不时有穿的很少的女孩走过去,李念薇看一眼都觉得脸烧的很,心里想着,这样的衣服怎么能穿出来啊。
“念薇,姐姐带你去换身衣服去。”同村的女孩拉着李念薇从大厅里绕过去,绕来绕去进了一个小房间。房间里到处堆满衣服,还有女孩在化妆,那女孩回头看了一样李念薇,上下打量一番,便回头继续化妆,“红姐啊,又带了新人来了啊。”
“莎莎,今天不出台吗?就是我同村的小姐妹,家里穷,让我带出来挣点钱的。”那姐姐让李念薇坐在其中的一张床边,一边放东西一边对着化妆的女人说。
“出台,化好妆就去。”说完那女人拿起口红对着镜子仔细抹了几下,抿抿嘴唇,站起来,往门口走去,打开门正要出去,回过头给局促不安地李念薇说:“妹妹啊,算了,不说了......”说完拉上门走了出去。
李念薇看着门被那女人带上,看着忙碌的红姐说:“姐,这是什么地方啊?”
红姐手上的动作顿了一下,转身拉过一个凳子坐在李念薇面前,看着她,说:“妹子,这地方,怎么说呢,是天堂也是地狱,但是来钱快。你看你长的这么漂亮,不好好利用不是可惜了么。在这里,你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挣上你好几年都挣不来的钱,你要是愿意就留下,不愿意姐这就带你出去,不过后边的路得靠你自己走了。”
李念薇好像明白红姐说的是什么意思了,她也隐约感觉到到底是什么工作,心里有些松动,站起身想要走,可是想到靠天吃饭的父亲,药罐子的母亲,还在上小学的弟弟,家里破败的房屋,那欲走的脚停住了。
李念薇已经忘记了她的第一次陪酒,第一次生意,或者是她根本就不想想起。遇到杜仲的时候,也是她才来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跟同来的那些人比起来,杜仲与众不同。
他侃侃而谈,面容和善,不强迫她喝酒,第一次陪他的时候,他只对李念薇说了一句:“不要喝太多酒。”就是这句话俘虏了李念薇,这段日子来,碰到都是使劲灌她酒占她便宜的男人,满嘴污语,还自觉自己很有文化。
后来怎么跟着杜仲,李念薇不知道原因了,只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就不用去那座“魔窟”了,是的,她把那里叫做“魔窟”,她把她的漂亮皮囊留在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