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宋代,儒学更是野蛮生长,几近变异。
可以说,儒学发展到宋代,萌生出的怪胎“理学”,已经属于是变异品种,因为她对人性的压制和禁锢,已经达到了变态的地步。
例如朱熹提出的“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都是枉顾人类生存权利的地狱咆哮,已经与孔子当初的“仁德”思想背道而驰。
他们作为古人距离我们太过遥远,不好说明问题,我们就以今人做参照吧。
本拉登、萨达姆都是虔诚的信徒,他们都是自律很好的人,不抽烟不喝酒,堪比清教徒,但他们所有的粉饰都是伪善的,虚伪的,因为他们滥杀无辜,戕害平民,杀死成千上万的老百姓,对他们而言,只是挥一挥手就能作出决定,根本不考虑“人民关天”这回事。
说道题目中的朱熹,和这些恐怖分子头目也差不多。
他在学术上著作等身,亲自注解的《四书章句集注》,成为钦定的儒家学习典籍,并成为科举考试的必读本。
然而一个人学问再好,也不是他成为人渣的理由,就像近代的郭沫若,是个大才子,也是个大书法家,然而那厮真的人品欠佳,玩弄女青年无数,其中还有一对亲姐妹,一个因为他发疯致死,另一个看清他本来面目后也自缢身亡。
而朱熹本尊,和郭沫若相比也不遑多让,他自己提倡“孝养双亲,可事实上自己却懒得和母亲多说一句话,他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可事实上却让两个美貌尼姑和他结伴出行,在路上将之灌醉做出苟且之事,后来竟公然纳之为妾,他为了独吞弟弟的家产,竟动员弟媳改嫁……
说一套,做一套,在中国不乏其人,例如朱熹。
现在还有很多人为朱熹“鸣不平”,例如于丹,例如余秋雨,例如陈果,然而这些贩卖毒鸡汤的学棍可曾想到,人类有生以来,生命权是一切的根本,而尊严是自己给的,并不能通过变态的禁锢压制被铸成君王们想要看到的形状。
也即是说,我们首先是人,先要生存,然后才能考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