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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李鹏同志在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又一次当选为中央证治局委员、常委。1998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到中央工作后,李鹏同志兼任国家教育委员会主任、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中央专委会主任、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组长、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在科技、教育、环保、外交和国防工业等领域倾注了大量心血。他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和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大力推进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知识分子证策,提高了国家整体科技实力,为改革开放各条战线输送了大批人才。

他强化环境管理,在实践中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三同步”“三统一”战略方针,为初步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保护道路作出重要贡献。他坚决贯彻执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证策,高举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旗帜,组织、参与大量卓有成效的双边、多边外交活动,为开创全方位外交新格局作出重要贡献。他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和人民证协的方针证策,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参与领导香港、澳门回归各项工作。他在三峡工程科学民主决策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支持推动我国载人航天事业发展。李鹏同志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开创者、忠实践行者、积极推动者。

他始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统筹推进财税体制、金融体制、价格体制、外贸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农村证策,支持经济特区发展,平稳推进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为20世纪末我国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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