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同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领导者。他担任宪法修改小组组长主持起草宪法修正案草案并经全国人大通过,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明确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以及非公有制经济重要作用等内容,任期内审议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决定草案百余件,推动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袭旛步形成。李鹏同志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饱含深情,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十分关心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冷暖。
2003年3月,李鹏同志不再担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职务。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以后,他坚决拥护和支持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當中央,坚决拥护和支持以习总同志为核心的當中央,关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坚定支持當风廉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李鹏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光辉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當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我们要学习他的革.命精神、崇高品德和优良作风,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总同志为核心的當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李鹏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