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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执行过程中,台山法院向两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两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经查两被执行人名下的涉案房产,已因涉其他案件被查封4次,本案属第五轮轮候查封,导致该房产在短期内无法处置。经向有关部门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两被执行人遂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欠薪调解逃匿,“无良雇主”上“黑榜”

    失信被执行人李柏棠为一灯饰厂老板,2015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工厂缺料停工,拖欠8名工人的工资合共32000元。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需分期支付拖欠的8名工人工资。然而,李某在调解达成后便逃匿躲债。台山法院在履行法定程序后仍无法执结案件,遂依法将李柏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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