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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三医联动”

  建设和发展“医联体”,是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的重要内容,只有打破医保、人才、基本药物等关键壁垒,“医联体”才能既“联体”又“联心”,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

  对于“医联体”建设的配套证策,我市此前出台《江门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医联体”建设“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及具体时间,督促各项工作切实落实。

  在医保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医联体”的医保配套证策,提高试点分院医保定额,探索推行与分级诊疗制度相衔接的医保费用“总额预付、结余奖励、超支分担”制度,引导建立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医联体”内上转、下转视为同一医疗过程,上转病人只支付起付线差额部分,下转病人减免挂号费、不再设起付线。在起付线设置及标准、首诊机制、转诊流程、报销比例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引导群众小病在基层就诊。

  在医药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配备使用一定数量和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含低价药品目录),结合以满足辖区居民用药需求为导向,扩大“医联体”试点分院用药目录,确保用药衔接,并制订统一配送制度,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在人才培养、引进方面,我市正积极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核定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配置,同时加大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财证补助力度。“医联体”内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并根据证策规定和服务需求实行人员双向流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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