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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厨房边要了我 总裁不要在这里好深唔

总裁厨房边要了我 总裁不要在这里好深唔

  那个闷热的午后挤在桥上的人们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总裁,除了我。

  那是过了许久之后,有一段日子我时常流连于酒吧。说是流连,我倒无心在其中喝酒耍乐,我不胜酒力,那属于我工作的一部分。那天暮色时分,尽管那天是我的休息日,我还是习惯性地出发去酒吧。在路过距离那家酒吧不远的一处发廊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总裁站在小发廊的门口,嘴巴上叼了支烟,刚从烟盒里抽出来,还未来得及点上。他几乎没有变,叼烟的姿势和表情一如往常,依旧抽芙蓉王,硬壳金边,那烟很冲。脚上蹬着白色系带皮鞋,已经不是许久之前踏上旧榻榻米的那双。小脚略紧身的棕色休闲裤,薄款淡绿色休闲西装,袖子卷过臂弯。他没有抬头环顾四周,专心地在全身上下翻找着什么,皱着眉头,抬头纹很深。我知道他是在翻找打火机,而且他肯定不会在身上找到,很多抽烟的人都会遇上这样的情况。

  我冲他“嘿”了一声,并抛过去一只打火机。他只手优雅地接住,顺势双手抱拳状凑到嘴边打着了火。深吸一口后,伴随着腔子里徐徐呼出的烟雾,他将打火机递给了我,并点头示意感谢,没有再多其余的话语。总裁本就是这样,我说他几乎没有变,正是基于了这一点,我再一次得到了关于“禀性难移”验证。

  不远地方的一处烧烤摊已经炊烟袅袅,传来一阵阵刺啦噼啪的响声和勾人食欲的肉香,摊主光着膀子使着劲将肉串在碳炉上反复颠倒,油腻的脖子上密布了一层汗珠,他卖力地干着,使那个还算清凉的初夏晚间显得很是有烟火气。

  也就是在那天晚上,我再次遇到了林源。距离我上次见到她,又是许久了,那晚她的颜色很不一样。

  多年以后,当我在公交站台目送车窗里那双好看的眸子离去的时候,我又回想起第一次见到林源的情景。

  同样是人头攒动,同样是逼仄的空间。我从窗外看向教室里的第一眼,就落在林源的眼睛上——一双安静里透着调皮的眸子。仿佛整个空间的中心点,周围的一切都成旋涡状向那双眼睛坍缩。霎时间,神经像是绷紧的弦,那搭上去的箭已不得不发。于是,十六岁那年最神勇的一次决定就在那一刻充斥了我的整个大脑皮层——进教室门坐到她隔壁座花了十秒钟,弄清楚她的名字花了两分钟。从见到林源的眼睛那一刻起,我的大脑是她的,我的眼睛也是她的,我的身体不知道是谁的,但我希望也能是她的。从那一刻起,“安静里透着调皮的眼睛”就一直是使我心动的首要条件。然而,在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遇到像林源一样的那双眸子。

  多年以后,我一个人,林源却仿佛于我身边存在了许多年,也许只是那双眸子存在了许多年。真要我水旜来在哪里,我说不清楚,它就是在,无处不在。

  想想十六岁,真是个年轻得近乎狂妄自大的年纪,走路都是要甩开膀子,挺起胸膛,目不斜视,一副雄赳气昂,天下再大老子最大的样子。狂妄到满心里笃定了眼睛看上的一切就都是我的,不容被丝毫否定,那虚妄的自尊心不容被丝毫否定。可想而知,几个月后我对她表露心迹时,她的无动于衷对我的打击是多么得巨大。仿佛是对那可怜的自尊心定点狙击,打得脑浆四溢之后又是一轮地毯式轰炸,那种挫骨扬灰般的疼痛,即使多年之后全身的细胞都更换了一遍,依旧是忘却不了。可怜的自尊心连同狂妄的自信心从此偃旗息鼓。

  多好啊,将过去全都忘掉,什么也不留下,清白得像一张宣纸,没有一滴墨渍。见面的时候更不需要说话,因为无从说起。甚至连见面有时都可以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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