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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的确很难。”我同样转过身子面向她,但不再看向她的眼睛。

  “因为什么?”

  “因为突然,你出现的时候总是突然。”

  “没有什么会是突然地出现,也没有什么会是突然消失,只是之前你没有注意到。”她转正身子,重重地倚在沙发上,那力道仿佛不是来自她的身体。那本来明亮的漩涡彻底失去了光泽。

  “我的仔细已经足够多了,多到连我自己也厌烦自己。”我转过身子,将手臂支在膝盖上,双手用力交叉着,好像下意识地阻止着它们的某种冲动。

  我依旧看着玻璃桌子上晃动着的红色液体,它们全都回归原位了。良久,我说:“出去走走吗?”说这话时,我重又向她转过头去,她的红色丝巾又开始抖动起来。

  很少有人可以将红色驾驭得很好,除了我眼前此时的林源。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在深夜的酒吧里见过几千个女人,她们当中也有人喜穿红色,但她们都比不上此时此刻的林源;也因为记忆力曾经的林源并非如此。

  我们的错误往往在于,总是将记忆里的一切当作此刻的衡量标准。

  我并不想一错再错。

  从嘈杂中走出来的林源,轻快了很多。尽管穿着高跟鞋,但却步履松快,像一只落地跳跃的红色小鸟。我不紧不慢地跟着她,看着她活脱开的样子,尽量不去打扰她。我能感觉得出来,她有很长时间没有如此轻松了。鸟儿离开笼子之后的一段时间是最雀跃的时候,此刻阻止,它们会啄人。我随在她身后,忍着不叫住她。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感到无聊,没有眼神的接触,没有话语的接触,没有肢体的接触,单单是看着一个人自顾自地舞蹈,是很难产生共鸣的,这种时候最需要一支烟。我看见不远处一个长发的女人倚着一个坏掉的路灯抽烟,她穿着紧身的发亮的黑色裤子,红色的高跟鞋艰难地支撑着她,烟雾缓缓地从她的鼻腔里出来,她的脸躲在烟雾后面,看上去也不太开心。我默默地掏出盒子,抽出一支点上,朝着那个女人的方向吐出第一口烟雾。那个女人看向我,徐徐地摇头,透过层层的烟雾,我看到她的眼睛没有光彩。

  “你熏到我了。”林源结束了跳跃,迅速折回来打落了我手上的烟,它落在旁边的水池里,倏地便结束了它短暂的一生。

  “没想到你还是闻到了。”

  “我不是闻到,我后面长了眼睛。”此刻她距离我如此之近,比刚刚我坐到她身旁的时候还要近,我只需伸出双手就能拥抱到她。

  “你的多余动作呢?还是觉得它们多余吗?”她看着我的眼睛,这次我无法再回避。

  她的眼神热烈,她浑身炽热,比我当初拥抱着的林源还要滚烫。我们相距十厘米,几乎要贴在一起。我感到浑身针刺一般燥热,可是我依旧不能闪躲。

  我们在漫无目的往回走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说话。林源只是抱着手臂闲闲地走着,她没有愤然离开这个事实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从很多以往的经验来看,也不算是意外了——她总是会让我出乎意料。

  当我们仅仅相距十厘米,几乎要贴在一起的时候,我莫名其妙地水旜了那句话。那句我本不想说,却百爪挠心的话:“我知道老顾死的那天你在,那个留在破茅屋里的女人是你。”从几个小时前再次见到她之后,我的燥热与这句话有关,我的平静也与之有关。

  这句话,像是《银河系漫游指南》开场的三分钟漫长的寂静,像是沉默欲语,又像是欲说还休,像是普鲁斯特笔下陇长陇长的平淡,又像是一个突然地休止符打断了即将爆裂开来的一切。林源缓缓举起来的手臂在我水旜来之后的那个瞬间定格在那里。如果我是一个肖像画作家,我绝对不会放过这个美妙的机会——两双戛然而止的手,两双顿失波澜的眼睛,两具柔软起来又突然僵硬的身躯,暗夜下的一段没有开始就已结束的情事。这绝对会是一幅充满庸俗感的可笑画作。因为庸俗且可笑,所以才美妙。近乎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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