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本案的执行,面临两个不确定因素:一是申请人的寿命;二是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执行法院根据实际,向申请人释明被执行企业可能会遇到的经营风险等,最终通过和解的方式促成双方达成一次性支付的执行和解协议,既保障当事人.权益,也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例4
文明理性拔除“钉子户”
案情:2015年5月,开平某旅游景点区域的商铺期限届满,在未续签、拖欠租金的情况下,关某炽、关某达两商家占着铺面不肯搬离,知道证府将对该区域征收改造,想跟证府要补偿。仗着案件关注度较大,二人对法院的劝导不以为然,无理对抗,甚至以死威胁。
鉴于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恶劣态度,也考虑到商铺继续被占耽误征收工作,法院决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4月25日,在多名市人大代表、证协委员的见证下,开平法院依法对占用的商铺实施强制清场。当天执行现场,开平法院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分成7个小组,在现场拉起警戒线、设医疗应急点、全程进行拍摄,由公安民警先行疏导围观群众,强行撬开关某炽紧闭的商铺大门,依次对铺内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并搬迁至指定场所。关某达目睹法院强制执行后,表示愿意搬离并配合清场,执行顺利完成。
点评:人大代表、证协委员零距离见证案件执行,旨在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法院在执行前,多次现场勘察,制定周密的方案,与公安、宣传、医疗等部门执行联动,在执行实施前,对被执行人反复释法教育,执行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充分体现执行法院执行干警文明理性的执法方式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执行方式。
案例5
唯一居住房屋怎么执行?
案情:洪某刚与任某朋、叶某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鹤山法院判决任某朋应归还洪某刚借款200万元,叶某卿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裁定拍卖叶某卿所有的小型越野车一辆,任某朋、叶某卿共有的房屋一套。任某朋、叶某卿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拍卖房屋系家庭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请求停止拍卖。洪某刚则要求通过“大房换小房”的办法执行,并自愿在法院拍卖前垫资租房安置被执行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执行人任某朋、叶某卿现居住房屋面积达140平方米,已超出本地人均最低居住面积14平方米的标准,且申请执行人同意出资解决其居住问题,故驳回任某朋、叶某卿的异议。